无脑儿是什么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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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31 21:21:00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杨紫名誉权一案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违法行为,被告人张某涉嫌伪造相关部门开出的证明,从而遭到了10万元的罚款。

这件事还得从张某在网上多次发表有损杨紫名誉的言论和文章开始说起。

此前杨紫一方的工作人员发现了这个姓张的网友,经常在自己的微博上造谣发文,严重诋毁了艺人杨紫的名誉和形象,杨紫一方为了维权,就将这位姓张的网友告上了法庭,交给法院来审理这件事情。

法院部门通过微博实名,找到了张某本人信息,并对她下达了法院传单,于5月13日通过网络对张某进行了庭审。从画面中可以看出这个张某身着一身病服装,还带着口罩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生怕外界能看清她的样子。

在法院一番描述之后,张某极力反对,还表示自己是被冤枉的,之后张某还称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早已丢失,微博账号还是别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冒名顶替的,还出具了几份由派出所开出的身份证丢失证明。

张某之所以拿出这样的证明,就是为了撇金诋毁杨紫的那个微博号不是她自己的,是有人冒名顶替,用自己身份验证的微博来公开发文,侵犯杨紫的名誉权。

聪明反倒聪明误,像这种低级的手段只要在相关的派出所证实有没有为张某开出相关证明就可以了。结果表明张某在撒谎了,派出所称从未给张某开过身份证丢失证明。

从这里完全可以证明被告人张某做贼心虚了,想用伪造证据的方法来为自己洗清嫌疑,当然这一做法不仅不能为她摆脱侵害杨紫名誉权之一事,还以伪造证据被法院处于10万元的罚款。

另外关于杨紫名誉权侵害一案,仍旧在继续审理,现在张某已经有口难辩,等待她的只有法律的惩罚,毕竟她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人都习惯了在网上表达自己的“看法”,很多人在现实中不敢说的话,到了网上彻底的“发泄”出来。

也有很多人依靠着网络为所欲为,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尽管你在网络上能干你很多在现实中不敢干的事情,但是只要触碰到了法律,依旧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所以这位黑粉张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想着用伪造证据的方法去圆另一个谎,这样的做法可谓是非常无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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